重申个人消费贷款严禁买房 部分人放弃(5)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地产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4-07-04 09:10 字号:T|T

摘要:京银监局下发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等非消费领域通知一周来,效果首先传导至二手房市场上。北京晨报记者探访发现,受此影响,通过中介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人群中,部分有月供能力、但缺首付款的意向买房人搁浅购房计划;另一现象是个别中介还不放弃以个人消费贷款推买房。有机构统计显示,在二手房贷款比例中,“借银行钱”付首付的买房人最多能达到4成。

■背景介绍

消费贷最高限额100万

今年5月6日,北京银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北京银监局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提示辖区内各个银行防范消费贷款存在风险。北京银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贷款调查失职、审批过于宽松、贷后管理失效、员工行为管理不严等问题,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

北京银监局在《通知》中明确,应加大对改善民生、居民日常消费需求等方面的贷款投放,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合理确定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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