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个人消费贷款严禁买房 部分人放弃(2)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地产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4-07-04 09:10 字号:T|T

摘要:京银监局下发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等非消费领域通知一周来,效果首先传导至二手房市场上。北京晨报记者探访发现,受此影响,通过中介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人群中,部分有月供能力、但缺首付款的意向买房人搁浅购房计划;另一现象是个别中介还不放弃以个人消费贷款推买房。有机构统计显示,在二手房贷款比例中,“借银行钱”付首付的买房人最多能达到4成。

市场:四成二手房贷款者搁浅买房

“在实际交易中,有不少购房者收入很高,但是他们付不起首付款,却能还得起月供。他们通常会选择把自己名下的房子抵押,从银行获得个人消费贷款进行买房。”伟嘉安捷公司的分析师吴昊告诉北京晨报记者,“2010年以前,政策允许购房者通过抵押房产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进行买房,在二手房交易中,80%购房者通过这种方式买房。”

2010年以后,政策有了变化,国家不允许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政实施后,银行审核不太严,不要求贷款人提供销售发票。购房者提供消费合同、收据等材料,就能通过银行审查。而消费合同、收据是很容易造假的,一些房产中介与担保公司合作,为购房人做出假合同、收据等材料,变相套取银行消费贷款用于买房。这种操作方式已经成为业内半公开的秘密。”

北京银监局发布《通知》后,银行审核更严了。记者致电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抵押房产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只能用于消费用途,不能用于购房。贷款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消费合同、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收据不能作为证明真实消费用途的材料。”吴昊对北京晨报记者说,“ 2010年以后,通过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人群中,大约有30%至40%的购房人是在房产中介、担保公司帮助下,通过消费贷款违规买房。这次北京银监局发布通知,说明银行信贷政策进一步缩紧,二手房市场会受到影响。这部分购房人无法通过消费贷款买房,因为付不起首付,只得将买房计划搁浅。”

链家地产一家门店金店长对记者说,“现在银行审核比较仔细,要求贷款人提供真实销售发票,还要查看消费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发票与收据不同,前者很难做假。所以,原来有些房产中介与担保公司合作,为购房者套取个人消费贷款的,不做这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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