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支招:二手房买卖流程八步走(5)

扫描到手机 置业支招 来源:互动房缘网综合整理 发布日期:2015-02-24 11:30 字号:T|T

摘要:现在住房已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二手房,但买入二手房的流程较一手房繁杂,很多地方不注意可能就会吃大亏。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即将买入二手房的购房者快点看看吧,别等买房时再犯糊涂。

房东悔约 可恶的一房多售 

2005年10月,庄某买下浦东塘桥的一套公寓,面积109平方米,总房价款为120万元。当天,庄某与业主胡某的委托人胡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书》,并约定2005年12月20日之前交房。庄某交了定金后,胡某将钥匙交给了庄某。而事实上,早在2005年8月,胡某已将该公寓卖给了另一位购房者曾某,总房价款为112万元。曾某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定金1万元,一个月内又付了30万元房款,余款待房屋交付后办理按揭贷款时付清。只等双方产权交易过户之后,曾某就可以入住房屋。2005年10月,就在庄某与胡某签订买卖协议之前,曾某还曾要求胡某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胡某还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于是,2006年1月,曾某将胡某告上法庭。 

而庄某与胡某签订买卖协议2个月之后,由于轨道交通4号线通车,胡某又觉得自己卖亏了,多次试图悔约,还多次带其他中介看房,同时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操作转卖,被庄某及时发现并阻止。而胡某不断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协议进行过户,虽经多次协调劝导,但胡某没有履约诚意。2006年1月,庄某也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他与胡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当两位购房者同时将业主胡某告上法庭之时,胡某一房"二嫁"的把戏才得以揭穿。  

美联物业交易管理部法务主任张佳露指出,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房价大幅上涨,定金或违约金与上涨的房价相比微不足道,卖方在巨额差价面前宁愿以丧失诚信和承担违约金为代价反悔。二手房交易中,买方交了定金,拿到钥匙,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只有登记过户了,交易才算完成。此案中,由于先后两个购房者均未与业主办理正式过户手续,因此法院会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先后来判定,将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业主胡某履行与曾某先签订的那份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过户交易。而与庄某后签订的那份合同将被判为无效,但适用定金法则,业主胡某应该退还曾某已付的所有房款,并双倍返还曾某支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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