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规范中小学划片招生户籍管理 严禁一址多户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保定晚报 发布日期:2014-03-27 10:27 字号:T|T

摘要: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因迁移户口而导致择校问题渐趋严重,影响了户籍管理和正常招生秩序。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因迁移户口而导致择校问题渐趋严重,影响了户籍管理和正常招生秩序。为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管理及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管理及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规范。

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责任

找个关系就能落户,不行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我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落户管理,严管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迁移。在现行落户政策的基础上,对下列迁入(移入)落户的严格审查,区别情况,分类严管。

对非直系亲属落户,一户连续两年或多年有学龄人口,一户同时有多名学龄人口等行为, 严格控制。

对无正当迁移理由,16周岁以下公民无正当理由单独立户等行为,不予受理。

同时,通知要求严禁一址多户,严禁虚假地址落户;严禁出具虚假户口簿(页)或户籍证明。

就近入学,需出示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小学和初中时,将严格户籍审核审查。本市户籍的居民需出示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其中,户口簿上,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父亲同在);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与外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母亲同在);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方可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除提供原户籍簿、父母身份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外,还需出示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劳动部门(或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如属于经商或办企业的,需出具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虚假户籍或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其它公办学校就读。

整治热点学区户口,发现虚假行为,公安局将倒查追责

为稳定热点学区的招生秩序,每年招生期前一个月,辖区派出所要针对热点学区落户情况,进行清理整治。摸清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底数,对各辖区人户分离、虚假地址落户(空挂户口)、一址多户以及一户多名学龄人口等户口进行清理整治。

辖区派出所需严格执行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对违规落户规定政策的,市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倒查追责,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按照省公安厅规定,凡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开除;凡在办理户口业务中刁难群众经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