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须知:开发商未获预售证签订合同应属无效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互动房缘综合整理 发布日期:2014-03-12 08:00 字号:T|T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案例

网友邓先生: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子,现在房价跌了,而且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请问,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车良岐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而,你可以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达到退房的目的。

提醒

刚需置业者买房需慎重,五证不全切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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