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执行督查 保定有企业未按要求限停产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2-28 08:01 字号:T|T

摘要:京津冀地区遭遇持续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近日派出督查组于2月23至24日对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廊坊、邢台的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

京津冀地区遭遇持续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近日派出督查组于2月23至24日对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廊坊、邢台的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发现,河北省及各市政府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预案规定的排污企业停产限产、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机动车限行、加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治理以及健康防护等多项措施得到落实。河北省及各地市也都派出了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但仍有部分措施未执行到位,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工业企业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停产、限产。如保定市大唐保定热电厂的实际限产量未达到应急预案要求。唐山市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未履行重污染天气企业停产、限(减)产承诺,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还存在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的问题;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多台烧结机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二是小型燃煤锅炉停运落实不到位。如邯郸未落实关停主城区及周边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的减排措施。邢台市二级应急预案响应区域内大多数工业企业、浴池、餐馆等企业的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未落实停产要求。

三是城乡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如石家庄市国瑞城三期等工地未苫盖。廊坊市部分工地防尘网脱落且土堆裸露。邢台市个别县区仍然存在施工场地未停止建设、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行驶、不进行苫盖等问题。

环境保护部强调,对在应急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应急期间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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