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投资:有条件城镇可发展为中小城市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11-28 07:44 字号:T|T

摘要: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于26日发布。其中明确,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国务院:有条件城镇可发展为中小城市 为鼓励社会投资,将出台市政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措施。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于26日发布。其中明确,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

2014年底,由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指导意见》明确,在电力、钢铁行业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排污企业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

2014年底,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出台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策。

电水气热调价将上下游联动

《指导意见》要求,民办教育与医疗机构的电、水、气、热价格,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价格政策。《指导意见》还要求,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安排财政资金合理补偿企业运营。

另外,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

民办学校收费可自主定价

为鼓励社会投资,《指导意见》对水利、市政基础设施、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提出价格改革措施。其中包括: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在创新投资方式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研究起草推进PPP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中国政府网报道

责任编辑:袁敬欣 关键字:社会投资中小城市一线城市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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