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11-25 14:30 字号:T|T

摘要: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强化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责任追究,全省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简称“八大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强化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责任追究,全省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简称“八大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对已经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八大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监督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我省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八大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并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监督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严格把关,切实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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