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5起土地违法案(5)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8-29 08:27 字号:T|T

摘要: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注重源头管控,把违法用地消灭在初始阶段。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近期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平乡县丰州镇政府非法征地案

2013年7月25日,平乡县丰州镇政府、平乡县管委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尼宏建车业等项目征地的通告》,拟对丰州镇位家庄村380亩征用,并按照区片价或每年2500斤小麦进行补偿。2014年6月,天津澳都工贸有限公司对村民已领取补偿款的土地进行平整,平整土地面积14.32亩,地类为一般农田。后又在拟占土地的泽平路南侧建0.8米高景观墙816米、2米高景观墙217米。平乡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当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平乡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拆除所建景观墙,对已平整的14.32亩的土地进行了复耕。经平乡县委研究,免去征地过程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平乡县中华路办事处党委书记和平乡县城工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的职务,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两人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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