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5起土地违法案(4)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8-29 08:27 字号:T|T

摘要: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注重源头管控,把违法用地消灭在初始阶段。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近期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鸡泽县曹庄乡政府违法用地案

2013年8月,曹庄乡政府与正言堡村签订租地协议,租赁集体农用地200亩,租金每亩每年1300元。2013年11月以来,曹庄乡政府在租赁土地上建设邯黄铁路货运站连接线,修建围墙和临时工棚,违法圈占土地200.02亩,全部为基本农田。其中,建设占地18.9亩,并对其余181.12亩进行了平整。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对曹庄乡政府违法占地18.9亩修路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挂牌督办后,曹庄乡政府拆除了圈建的围墙和临时工棚,将道路路基翻土复耕,缴纳了罚款。违法圈占的200.02亩土地已全部复耕,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对负有责任的原曹庄乡乡长、鸡泽县国土资源局主管监察副局长、曹庄乡政府办主任给予行政处分。鸡泽县纪委监察局和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对曹庄乡党委书记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鸡泽县主管副县长作出了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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