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八大"损招" 买房时要睁大眼睛以避免上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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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早报
发布日期:2014-03-14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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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虚假宣传、设置陷阱、霸王条款……尽管与数年前相比,房地产市场的品牌房企和品质楼盘越来越多,但是楼市仍然有不少杂音。对于购房者而言,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中招”,无奈踏上漫漫维权路。
3“移花接木”顿生争执
近日城东某楼盘,因为“门”变成了“窗”,遭到业主集体维权。原来,该楼盘在销售过程中曾向购房者宣称,部分户型拥有双阳台。同时楼书上的户型图也显示,阳台和卧室之间是一扇移门。不过临近交付时,业主却发现这扇门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窗户。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阳台和卧室之间设置了一个一米多高的窗户,那么这个阳台实际上就失去了应有的使用功能,“双阳台”就此成为泡影。
为什么当初销售的时候没有把这个说清楚?为此业主找到开发商要求给说法。开发商给出了一个令他们感到郁闷无比的解释,房子的阳台并没有少,只不过带窗的这个阳台成了设备阳台。业主驳斥称,楼书上明明显示的是移门,开发商的解释令人大跌眼镜:楼书只是作为参考,最终以实际交付为准。并且,这一争执发生之后,开发商重新印制了先前的楼书,而这也说明开发商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点评:当交付实景与楼书等宣传资料有出入,开发商往往会以“楼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以合同约定或实际交付为准”为由,拒绝业主的合理诉求。事实上作为合同要约的一部分,楼书、沙盘等自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否则开发商就可以不负责任地随意宣传。这一事件中,表面看上去是“门”变成“窗”,但事实上是涉及规划的较大调整――有门的阳台要计算一半面积,成了设备阳台后却不计算面积。购房者可根据楼书等宣传资料,要求开发商兑现销售时的承诺,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类事件,保留楼书等文字资料,或者销售员的录音,对日后维权至关重要。
4销售隐瞒“不利因素”
近期城北多个楼盘,因为销售过程中向购房者隐瞒“不利因素”,而陷入了业主集体维权的漩涡之中。
如果楼盘周边有垃圾焚烧厂、污染企业等,这些显然都会降低楼盘品质。近期困扰城北楼盘的不利因素,主要是变电站、高压线等。基于对高压线和变电站辐射危害的认识,大多数购房者显然是颇为忌讳。虽然有些楼盘的销售在前,高压线和变电站的施工在后,但是业主认为开发商已经提早知道相关的规划,却在销售时向他们刻意隐瞒,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也有一些个别楼盘,会隐瞒地块的一些历史情况(比如之前市化工厂,土壤具有一定的毒性)或者土地使用年限等。
点评: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如实告知楼盘周边的一些不利因素,并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这是开发商应尽的告知义务。目前杭州大多数开发商对这一规定的执行情况还算不错,从而避免了日后的一些纠纷。购房者下单之前,一定要注意查看公布在售楼处的不利因素清单,对这些不利因素有一个正确理性的认识。但现实中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原因,致使不利因素在开盘之后出现,成了难以化解的矛盾。当然,有一些施工规划,开发商是完全有条件提早获知的,如果有意隐瞒的话,显然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弥补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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