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14.6亿 或利好楼市调控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2-12 10:54 字号:T|T

摘要: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1月底,我省共对达到清算条件的74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清算,其中核实清算项目483个,核定清算项目260个,共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14.6亿元。

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1月底,我省共对达到清算条件的74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清算,其中核实清算项目483个,核定清算项目260个,共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14.6亿元。

大规模土地增值税清算在我省尚属首次。从6月10起,地税系统积极引导达到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并对完成清算的房地产企业统一进行清算审核。为确保清算到位,地税系统采取了制定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预警指标体系、开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软件、模板化清算等多项措施,收到良好效果。截至11月底,全省完成土地增值税90.28亿元,增收23.9亿元,同比增幅高达36.01%。

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时所缴纳的一种税。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细则规定,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销售时预征、项目终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的制度。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分两类:一类是必须清算的情形,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类是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情形,包括已竣工项目转让面积超过85%、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纳税人在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得出房地产项目实际应缴的税款,与预征的税款比较后,多退少补。

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复杂,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审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并容易产生执法风险。省地税局表示,明年我省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开展和完成、部门配合和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市已完成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卷宗进行抽查。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管理软件和土地增值税清算软件功能,引导各市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清算效率。

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利于调控房地产业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南方部分省市出现大量房地产炒作现象。为抑制专门靠炒地皮牟取暴利的投机行为,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单位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开始征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已连续五年对全国18个省市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省今年被列入督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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