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老赖”强占房屋 法院强制迁出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保定晚报 发布日期:2013-12-11 11:52 字号:T|T

摘要:11月22日,南市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租赁房屋强制迁出案,被执行人孙某某被强制迁出所占房屋。

11月22日,南市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租赁房屋强制迁出案,被执行人孙某某被强制迁出所占房屋。

2012年,我市某银行支行与孙某某房屋租赁纠纷案经南市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签定了民事调解书,确定了原、被告双方的义务,即:原告某银行支行与被告孙某某解除租赁关系,被告孙某某于2012年4月1日前将所占房屋返还给原告,并给付原告租金18000元。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迁出、返还房屋等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局长肖连宏带领执行法官先后三十余次前往争议房屋所在地,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孙某某做思想工作,为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还多方走访孙某某所在社区及原单位,通过其亲属共同做说服工作。但孙某某却蛮横无理地要求某银行支行进行赔偿,否则拒不搬出,仍然强占房屋。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南市区人民法院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后,准备予以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孙某某占用的租赁房屋经营宗教用品,所处地区宗教信众较多,如果强制执行措施不当,容易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为此,执行局法官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确保行动万无一失。

11月22日早晨6点,南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及各部门抽调的干警40余人,在院长陈敬贤带领下来到执行地点,对房屋内的人员及物品进行强制迁出。干警仅用一个小时就将屋内全部物品清空,将房屋交接给某银行支行,并决定对被执行人孙某某罚款人民币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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