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称房企税费占房价7成 各种费用达180多种(4)

扫描到手机 业界观点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日期:2013-11-30 07:38 字号:T|T

摘要:要以行业协会名义联合相关企业,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挽回名誉损失及可能因此事件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

房企的税费重担

而房企采取合理方法避税,与房地产行业的税负重压密不可分。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房地产总体税收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占地方总体财政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16.6%。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在税收总盘子中,涉及房地产税收占比最高的分别是营业税 (房地产和建筑业)、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据此计算,仅上述五项合计就占税收总收入的14.7%,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 (不含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的24.4%。

其中,房地产营业税达4051亿元,建筑业营业税3706亿元,合计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7.7%;其次是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实现收入分别为2873.92亿元和2718.84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9%和2.7%。

任志强向经济观察报介绍,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的各种税多达27种,“这其中包含重复征收的部分,比如施工单位交的税、采购单位交的税等”。“各 种费用更是达180多种,要盖150多个章,那就是150多个费,额外还有些不盖章的费,比如配套费,都是文件,盖不盖章都要交费。”任志强称。 “2008年,我们调研了北京等一线大城市的70个项目,发现地价大约占到平均售价的一半多一点,54%-55%,再加上25%的所得税、增值税可能到 60%,包括地价和各种税费在内的成本占到房价的70%左右。”任志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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