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央峰景”500业主有房无证 合同有玄机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04-07 09:56 字号:T|T

摘要:业主们说:2009年就把钱给开发商了,可拖到现在也没办成。业内人说:房产证延期应赔违约金,中央峰景售房合同“有玄机”。

业主们说:2009年就把钱给开发商了,可拖到现在也没办成。业内人说:房产证延期应赔违约金,中央峰景售房合同“有玄机”。

“交房的后期费用我们早就交了,可开发商一直没有去给我们办房本,像是故意拖延。”近日,这一说法在保定市中央峰景小区的业主中流传。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交房日期是2009年,而开发商在交房三年后才开始向房产证办理部门递交第一批办证材料,至今仍有500余户业主没有拿到房产证。

本报记者张卫军

迟迟办不下房产证引业主猜测

隗女士是中央峰景1号楼的业主。2009年11月,她买的房子如期交房。按照开发商要求,她当月交纳了办理房产证的后期费用。但三年过去了,她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她说这种情况在中央峰景很普遍。

4月1日,记者来到了中央峰景小区。业主李先生说,他多次找开发商询问此事,但开发商一直称小区物业在着手办,而物业也给不出明确答复。

几位业主说,2012年夏,小区物业曾向部分业主索要了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但至今他们也没有拿到房产证。

该楼盘交房3年,为何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业主们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房屋验收不过关”、“工程款没结清”、“税费没交齐”都成了他们质疑的原因。 此外,业主中流传的另外一个说法是,开发商未在交房后马上给业主办证,是担心房子流入二手房市场,影响当时的楼盘销售。

购房协议“暗藏玄机”

关先生是中央峰景2号楼的业主。2013年初,因为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他找出了当初购买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写道: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此外,合同中还约定,因受房人或者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先生从一位业内朋友处获悉,很多楼盘的合同中规定,产权登记延迟要支付违约金,但中央峰景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协议中,对办证的期限以及逾期办理产权手续的违约责任却只字未提。 也就是说,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不管是延迟1个月,还是延迟3年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关先生当时才发现,正是因为自己和开发商签订了这份合同,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时才会“不紧不慢”,他觉得这份购房协议中暗藏着玄机。

开发商在交房三年后才递交办证材料

4月1日,记者来到中央峰景开发商,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联众物业公司。公司霍经理称,他们具体负责为小区内600余户业主办理房产证。

霍经理称,因为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每次只能递交50份办证材料,所以很慢。

但他也坦承,2012年11月份他们才递交了第一批办证材料。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科李科长称,2012年,保定市在建的商品房数量比较集中,所以交易量出现一个高峰,为了均衡各个小区的办证量,所以要求每个房地产开发商一次只能递交50份办证材料。同时,她建议开发商在交房后要尽早递交相关办证材料。

延缓办证有利可图

近日,记者从保定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了解到,为给楼盘销售“护驾”或者资金周转,个别开发商延缓给交房业主办房产证,已是公开的秘密。

一家房产中介店长告诉记者,新项目开盘后,已售房产一旦有了房产证,就会有房子流向二手房市场,如此一来势必影响后续房屋的销售。 这位店长告诉记者,以中央峰景小区为例,按照小区预售时的房价进行计算,该小区每户需要交纳的后期费用中,仅房本费和公共维修基金两项,至少就得一万多元。该小区有600余户业主,总费用达数百万元。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这笔费用很可能就会作为周转资金投入。对此,他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和开发商就产权办理时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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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颉培培 关键字:保定楼盘房产证房产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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