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房抗房价 规避纠纷有窍门(2)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互动房缘信息部整理 发布日期:2013-02-02 15:16 字号:T|T

摘要:随着房价的上涨,合伙买房渐渐活跃在保定二手房市场上,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麻烦。因此合伙买房风险较大,决定时要慎重一些。

 类似案例屡见不鲜,司法实务中法院审判思路也不尽相同,为避免纠纷,建议合伙买房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弄清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共有产权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共同共有,一种为按份共有。不同的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分割方式也不一样。

 简单地说,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大小的共有,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同时考虑到出资等因素。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

 所以,如双方出资不同,就应当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将各自所占份额写清楚。

 二、签订书面协议

 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最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银行借款详细约定

 实务中,对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按月偿还的性质如何认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一方向银行的借款也属于该方出资,是通过融资方式的出资;有的法院则认为,只有实际拿出来的首付和每月已归还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资。笔者另一个案件中,法院将投资总额计算为双方首付与已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之和,而不将投资总额理解为房价款的简单相加。

 因此,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楚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应当详细约定款项进出的账户,每月还款也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有的案件中一方把现金交付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这在产生纠纷后就难以举证自己的出资款项了。要在共同投资中避免这样的风险。

 

责任编辑:常晓楠 关键字:合伙买房二手房纠纷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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