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土资源局关于主城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告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7-06-29 16:16 字号:T|T

摘要: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缩短广大市民不动产登记办证时间,根据国土资源部《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主城区实际情况,主城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主城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缩短广大市民不动产登记办证时间,根据国土资源部《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主城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散件)业务办理时限

  (一)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的即时办理。

  (二)已登记的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内已有测绘数据资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测绘,可即时配图。

  (三)下列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

  1、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一般*押权的注销登记;

  2、2010年8月1日后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设立的一般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四)下列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为3个工作日:

  1、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设立的一般*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2、以在建建筑物设立的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押权和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设立的最高额*押权的注销登记;

  3、2010年8月1日前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设立的一般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五)下列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以在建建筑物设立的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押权和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3、更正登记、预告登记。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

  (七)批量申请的登记业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特殊情况的登记业务、未实现房屋“落宗”需要现场测绘的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仍维持30个工作日不变。

  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以受理申请或接受嘱托之日起计算。需要进行公告、声明的登记业务,公告、声明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二、推行登记申请预约制度

  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全面实行登记申请预约制度,近期将开通网络预约平台。申请人可以凭有效证件、不动产权证书等登记要件到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网站(网络预约开通后)预约各类不动产登记。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影响自己合法权益的任何“微腐败”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不听信非法机构、个人的谣言,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依次预约、按序登记,共同维护正常的不动产登记秩序。

 

  监督电话:5956850 2089550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保定置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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