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曝光32起房产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房不要买(4)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腾讯房产 发布日期:2016-12-28 11:44 字号:T|T

摘要: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官方网站通报了河北房地产32起典型违法案件。此次通报的房地产公司主要存在违规建设、无证销售、修改图纸、违规送检样品、违反规划审批内容建设、未按要求变更资质证等。

二十六、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案

该公司建设的“邢台市桥西区张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未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施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邢台市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七、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送检样品案

该公司在“悦秀园小区10#工程”的建设中,擅自更换抽检外墙挤塑板样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的规定,廊坊市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八、北方燕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承揽工程案

该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承揽“隆化县商贸综合体1-6#楼地基工程”项目,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6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5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0条的规定,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8.8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九、河北科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变更资质证书案

该公司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信息变更后,未按要求在1个月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其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邢台市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秦皇岛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评估案

该公司在进行房产评估时,未按《城市房地产估计指导意见》的要求指派有注册资格的人员进行实地查勘,并在项目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评估,评估标的物的范围未表述清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其行为违反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一、张家口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工程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案

该公司建设的“容辰庄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照工程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5956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二、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图纸施工案

该公司在“北湖枫景”小区9#楼工程的建设中,未按照审查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邯郸市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最后提醒大家,河北省建立了“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各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查询服务。

公众可直接查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信息,引导购房者选择手续齐全的房产,理性消费。

责任编辑:平南 关键字:房产公司房地产违法保定互动房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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