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11-13 08:44 字号:T|T

摘要:“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谁赋予开发商收费的权利?”近日,南昌市民邓先生质疑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而开发商表示,南昌县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其公司已承担部分安装费,所以业主收房必须补交该笔费用。

“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谁赋予开发商收费的权利?”近日,南昌市民邓先生质疑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而开发商表示,南昌县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其公司已承担部分安装费,所以业主收房必须补交该笔费用。

保集半岛营销中心

投诉: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交房

邓先生于2013年7月份与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南昌县象湖新城金沙二路“保集半岛·御河湾”的房子。

前几天,邓先生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前去收房,负责交房的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告诉他,收房不但须交清购房契税,还必须交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费等多笔捆绑在一起的费用。

邓先生说,自己近期并无入住新房的计划,燃气等资源暂时用不上,于是提出不交燃气初装费。“但物业公司的人说,如果不交3200元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

关于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的问题,新法制报记者查阅到江西省发改委曾下发“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即《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首付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有线电视和管道燃气的初装费,均应在用户要求开通时交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此项费用。”

开发商:已承担部分燃气安装费

茅经理表示,燃气初装费虽不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由开发商前期承担了,业主就必须补交给开发商才能领到房钥匙。

11月11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随同邓先生来到“保集半岛·御河湾”楼盘。

该楼盘物业——上海保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经理助理黄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是受开发商的委托收取燃气初装费的。

随后,记者找到开发商“保集半岛·御河湾”营销部茅经理。茅经理解释说,交房条件必须达到水、电、气三通,如果不交燃气初装费,燃气公司不会进行安装燃气,所以开发商报装燃气时,应燃气公司要求已经承担了部分安装费。

燃气公司:确实不能代收燃气初装费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委托“保集半岛·御河湾”的开发商代收燃气初装费,双方是签有合作协议的,每户按照3200的标准收取,开发商收取后全部转交给燃气公司。

该名工作人员说,“保集半岛·御河湾”的开发商垫付了安装燃气的40%的费用,剩余的60%费用,等燃气安装验收后全部付清。

对于“代收”是否合规的问题,前述工作人员称“可以代收”。

记者出示江西省发改委规定“不得代收”的文件后,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一名雷姓工作人员坦承,按照文件规定“确实不得代收”。

在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采访时,新法制报记者要求能否查看“保集半岛·御河湾”开发商报装燃气的信息。

该公司市场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随后从电脑调出了报装资料,记者看到,“保集半岛·御河湾”开发商南昌申标房地产公司报装的户数是704户,每户收取3200元费用。在报装表上,记者注意到了“返600元/户”的字样。

“开发商代收一户,燃气公司是否就返给600元回扣?”记者质疑道。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的雷姓工作人员称,不是给开发商返回扣,而是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会损坏楼盘的绿化等公共设施,返给开发商的钱其实是损失赔偿费,只是用“返600元/户”来表述。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