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保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34元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米冬冬 发布日期:2015-03-31 10:06 字号:T|T

摘要: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34元,比上年增加1434元,增长10.8%,增速位居全省第三。

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34元,比上年增加1434元,增长10.8%,增速位居全省第三。在全省11个地市中,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居第7位,比最高的唐山(21063元)少6869元,比最低的衡水(13111元)多1623元。

工资性收入增长稳定。2014年,我市人均工资性收入9193元,比上年增加1003元,增长12.3%。工资性收入占居民收入的62.4%,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

经营净收入少量增长。2014年,我市人均经营净收入2773元,比上年增加53元,增长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增幅最高。2014年,我市人均财产净收入795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24.7%,增幅居四大项收入之首。居民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人均为101元,比上年增长65.6%。

转移净收入稳定增加。2014年,我市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973元,比上年增加220元,增长12.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增加额位居四大项收入第二。

据统计,2014年,全市单位就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31.4%,从事第二产业的占28.1%,从事第三产业的占40.5%,与GDP构成形成反差,这种就业人口与行业效益不协调的现状,制约了居民收入的增长。

在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我市人均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62.4%、13.4%,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过高的占比,使居民收入增长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

■延伸阅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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