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支招:市民购房时应注意“五看”

扫描到手机 置业支招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日期:2015-03-16 09:03 字号:T|T

摘要:今年的3·15维权投诉中,房屋买卖纠纷成为投诉热点。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五看”,然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今年的3·15维权投诉中,房屋买卖纠纷成为投诉热点。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五看”,然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看五证是否齐全。楼盘合法销售,必须“五证”齐全,它们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若开发商以手续正在办理为由提供不了“五证”,消费者切不可盲目缴纳包括定金在内的任何款项。

二看销售宣传是否属实。为吸引消费者,开发商在宣传时往往会夸大楼盘优势,譬如该楼盘对口名校、将设地铁站、配套有公园、游泳池、大型超市等。工商提醒,楼盘配套设施均以政府规划审批为准,没有看到相关规划文件,开发商的宣传未必可信。消费者买房前最好实地查看,了解楼盘劣势,比如楼盘附近有无垃圾站、信号基站,离高压线及火车轨道远近等,避免事后反悔。

三看房屋性质是否明确。目前,LOFT、SOHO等形态的商品房因总价相对低,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此类房屋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50年。契税、水电费一般按商业、办公标准收取。在转让该房屋时,还需征收较高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因此,市房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LOFT、SOHO等形态的商品房时要考虑周全,可通过查看土地使用权证,明确土地用途,避免交易纠纷。

四看所签合同是否为正式合同。部分开发商为使资金尽快回笼,通常要求购房人先付房款,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或者仅与购房人签订非正式版的纸质合同。更有甚者,开发商会与购房人签“阴阳合同”,即购房人持有的合同与出卖人持有的合同内容不一致。这样可能会出现一房二卖或者购房人长期不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因此,消费者付款前,一定要与开发商签署正式购房合同。市房管局表示,正规合同在房管局有备案,具备相应的合同编号。购房人可凭合同编号与身份证件号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查询(SCXX.WHFCJ.GOV.CN)。

五看贷款能否落实。按照按揭购房流程,购房人应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按揭手续。一旦按揭贷款不成功,购房人就会面临承担高额违约金的风险。因此,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之前,应向按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己是否可贷款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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