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缴存3个月 保定职工租房居住可支取公积金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保定晚报 发布日期:2015-02-05 07:35 字号:T|T

摘要:市民张先生反映,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市民张先生反映,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他想了解一下,保定租赁房屋支取公积金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3092070热线记者杨宪敏: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了解到,在我市租赁房屋是可以支取公积金的,但张先生说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暂未实行,目前保定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仍参照《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

随后,记者查询了解到,上述通知中规定,“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颁发的租赁证以及出具的房租收据,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所支付的租金总额;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无房缴存职工,可以凭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票据等,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负担租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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