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订合同后多加11万房款 买家大呼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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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资讯
来源:合肥晚报
发布日期:2014-11-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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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8月,胡女士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购买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学区房,就当胡女士签完合同,支付部分房款后,却接到卖家的通知,房款需要多加11万元。突然多出的11万元,让胡女士很不是滋味,“感觉上当受骗了”。
今年8月,家住合肥的胡女士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购买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学区房,就当胡女士签完合同,支付部分房款后,却接到卖家的通知,房款需要多加11万元。突然多出的11万元,让胡女士很不是滋味,“感觉上当受骗了”。
眼看着孩子就要到上学的年纪,胡女士便琢磨着购买一套学区房。今年8月,胡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舒城路的老房子。
这套房子虽然只有62平方米多一点,但是学区属于南门小学,所以单价一直居高不下,均价早已破万。
今年8月20日,胡女士的丈夫与卖家袁女士及中介公司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该房屋总价为74万多元。随后胡女士支付了4万元押金、20万房款,并交了2万元税款。
以为房子可以顺利交付,可是今年中秋节前,胡女士突然接到袁女士的电话,“她说房子超标了大约20平方米,需要多支付11万元。”
原来这套房子属于单位福利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该套房子超标了,超标部分的房款需要额外支出。
胡女士对此十分气愤,“我之前问过,他们跟我说不超标,我放心了。结果现在来这么一出。房子超标不超标,难道卖家不知道吗?我感觉自己就是上当受骗了。”
房款突然多出了11万元,胡女士无法接受。她和袁女士进行协商,但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谁也不想支付这部分房款。
记者为此联系上了卖家袁女士。她告诉记者,签合同之前,中介问过房屋是否超标,但是她具体也不知道,所以当时三方约定:如果超标,超标部分房款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合同作废,互相不追责。
“后来中介带我到房管局进行了调查,我的房屋超标了20平方米,需要支付这部分房款11万元。”袁女士告诉记者,当初约定房屋价格是74万,这11万元肯定不能由她来支付。
经办此事的吉大房产业务员余先生证实了袁女士的说法,“当初我们都不知道房屋是否超标,所以才约定了如果发现超标,费用大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合同作废。这都写在合同里。”
胡女士对此并不认同:“是否超标,房产中介应该在事前就调查清楚,怎么会在我交了税费之后,才多出来11万呢?”胡女士表示,如果买房不成,她要通过司法途径,讨回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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