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保障房违规租售 财政局集资房充数保障房(2)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日期:2014-08-03 08:58 字号:T|T

摘要:7月18日,审计署的一则公告将河北保定保障房建设“乱象”又拉回公众的视野。早在2011年,曾有媒体报道保定保障房项目被违规出售的现象。

位于保定市建华大街的保运嘉苑与保运鑫苑一样,均为保运集团职工集资房。7月30日,记者拨打该项目销售电话,售楼经理表示:“目前所剩房源不多,是单位的集资房,所以只能一次性付款,签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

以集资房的名义进行建设,并被审计署通报后为何依然销售如故。对此,记者向大桥公司以及保运集团致函提出采访,截至发稿之日,均未获回应。

实际上,根据记者的调查,保定集资房被购房者转手的现象较为普遍。与保运鑫苑百米之隔的宜运家园属保定市第一运输公司职工集资房,该项目由3栋高层和一栋7层组成。

“目前出售的是中间一栋7层带电梯的部分房源,共3个单元,1、3单元一梯三户,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2单元一梯一户,面积130多平方米,不过2单元没有房源。其他3栋高层由于还没有分房,所以暂时没有转让的。”一位自称与建设单位熟络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保定市第一运输公司予以求证,但其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集资房充数保障房

记者调查发现,在保定,不仅存在着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租售的现象,还存在政府将集资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予以“充数”。

2011年保定市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信息显示,锦绣鑫城、保运鑫苑、英利集团职工住宅楼等多个项目名列其中。

同年,保定市区计划竣工住房224.6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3.1万平方米。

上述经济适用房包括近6万平方米的保定市财政局集资房(财苑小区)。而保定市财政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财苑小区早在2000年即开始动工建设,于2003年已经竣工交付,目前已入住10年以上。

保定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项目中,其经济适用房项目几乎均为单位集资房。一运公司集资建房项目(宜运家园)、市联运公司集资建房项目、金桥商厦集资建房、时代小区二期、保定维尔铸造机械有限公司集资建房等项目构成。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多个项目主力户型已突破国家有关经适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限定。并且均有不同程度的出租、出售以及转让现象。

就上述现象,记者向保定市相关部门提出采访要求,截至发稿之日,本报未收到任何回复。

专家呼吁保障房也要有退出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曾撰文指出,保障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不完善是造成“应保的未保,不应保的却被保了”现状的关键问题。从进入方面来讲,首先是审核和管理中存在问题。由于监管过程中存在工作量大、取证困难,缺乏有效的审核方式等问题,使得有些环节的审核往往容易流于形式,导致保障性住房保障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再之缺乏有效的惩处措施,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有关法规对虚报的个人和家庭的惩罚力度不够,主要是以警告、责令退还、取消受保资格等一些相对较轻的处罚规定,这些规定无法震慑虚假情况的发生。目前,应加大对虚假信息申报处罚力度,实行更为严厉的虚报处罚措施,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在事后处罚的同时实现事前震慑。

在退出环节存在程序设计不合理,缺少一个合理的退出期限;退出期间缺乏详细的退出措施用于平滑受保家庭        在退出环节存在程序设计不合理,缺少一个合理的退出期限;退出期间缺乏详细的退出措施用于平滑受保家庭因退出后产生的福利减少;退出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缺少与其他保障体系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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