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经济转型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西藏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02 10:26 字号:T|T

摘要:西藏林芝地区素有“雪域江南”之称,是全国最大的原始林区,耕地面积不到总面积的1%,可用建设用地有限。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经济的快速发展,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林芝地区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西藏林芝地区素有“雪域江南”之称,是全国最大的原始林区,耕地面积不到总面积的1%,可用建设用地有限。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经济的快速发展,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林芝地区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确保耕地红线,提高耕地单产。为了确保耕地的占补平衡,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各县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耕地开发项目,近两年来共实施耕地开发项目17个,开发耕地达到1306.3亩。加强土地开发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调整优化农用地结构,零散地等得到有效利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田、路、林得到综合建设。

加强用地批后监管,土地执法前移,防范土地闲置。土地执法部门提前介入,以监管防止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以监管促进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执法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全程监管,实行开工申报制度。建设单位要按照用地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并及时向住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申报。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由住建、国土相关部门对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约定的规划及用地内容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最后对批而未建的用地,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起动立案和执法程序。

统一地价标准,建立统一市场,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林芝地区通过实施基准地价改变供地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局面,积极开展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新的基准地价已于2012年6月15日正式实施,保持了地价的基础性和现势性,初步形成了地区的基准地价体系。对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强宏观调控、合理利用城镇的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培育和完善地产市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基准地价也在积极开展评估,有望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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