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有效预防再婚家庭矛盾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保定晚报 发布日期:2014-01-22 10:17 字号:T|T

摘要: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赠与合同公证成为预防家庭矛盾的一种好方法。

张某(男)早年丧偶,有一个儿子已成家立业。王某(女)与丈夫离异多年,有一女已婚且安家在外。去年,张某与王某相识,不久前登记结婚。二人婚后互帮互助,但有一事挥之不去。原来,张某有一套房产,现由他和王某居住,王某也有一套房产,该房用于出租。他们为各自婚前房产的处分问题颇感烦恼,怕处置不当影响双方的感情。几经商议,他们决定,将各自的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各自保留生前的居住权)。二人分别与自己的子女来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领到公证书后,王某说:“我们把各自房产留给各自的子女,我们反倒觉得轻松了许多,如果因为财产问题而影响我们的婚姻感情,那才没得必要。”张某也不停地点头认同。 

点评: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赠与合同公证成为预防家庭矛盾的一种好方法。

责任编辑:马策 关键字: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公证房产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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