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须履行的义务(3)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365地产家居网
发布日期:2014-01-20 13:52
字号:T|T
摘要:当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义向买房人提出产权异议,或承租人向买房人主张产权时,原卖房人有保障买房人免受追索的责任。
3、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
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支持 0票
-
无聊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愤怒 0票
-
难过 0票
-
格瑞地板总裁签售...
[详情]
- 格瑞地板 5.1活动
- 胜女时代,自己买房做女王!
- 2015我要买房
- 互动房缘网400服务电话一览
- 返乡置业 大保定规划那么好 我想回家看看
- 他们都要老了 感恩节 帮父母选一套房子
- 逃离北上广,做潇洒保定人
- 投资保定商业写字楼,坐等升值高回报
- 光棍节如何脱光?“房”手一搏吧!
- 1保定6月9宗地块低调入市 334.9亩地总吸金6.4亿
- 2勒泰中心将落户保定南市区 40亿打造商业地产
- 3保定均价5500元以下楼盘大汇总 最低3字头
- 4京津冀协同规划方案7月出台 无“副中心”说
- 52014年保定上半年获预售证楼盘概览
- 6京津冀一体化规划将出台 高点击率楼盘集锦
- 7保定一楼盘2006年预售至今未盖 20名购房人起诉
- 8购房首选大产权 70年产权优质楼盘一览
- 9保定官员谈一体化:圈地坐等升值
- 10京津冀协同发展之势带动保定北部房价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