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发现哪有污染可拨 3060232 12369举报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报冀中版 发布日期:2014-01-15 08:03 字号:T|T

摘要:近日,不少网友反映,发现了空气污染问题不知该去哪反映,相关部门到底如何应对、如何监督。

近日,不少网友反映,发现了空气污染问题不知该去哪反映,相关部门到底如何应对、如何监督。对此,记者采访了保定市环保局,根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民发现空气污染问题,可反映到保定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060232),还可以通过12369进行举报。

■发现空气污染问题可电话举报

近日,众多网友在网上发布图片或文字,反映保定市区一些地方的烟囱在冒黑烟。网友“若寒子洛”说,发现了环境污染问题也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反映,只好发布到网上了。

对此,1月13日,记者采访了保定市环保局。该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的督导调查组,主要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公众有权对各应急监督检查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有权对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各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可反映到保定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060232)。市民还可以通过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对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举报。

■接报后1小时内核实认定并上报

据了解,保定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在1小时内上报保定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对初步认定为极重污染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达到启动预警条件的,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空气污染事件,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与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沟通,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可解聘或辞退

据保定市环保局宣传培训处处长陈振辉介绍,针对保定市大气污染,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都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主要内容。

出现持续三天及以上严重污染天气的;未按照要求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备的;未及时启动子应急预案和各项专项实施方案的;未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若出现以上4种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解聘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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