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性银行或短期内推出 专家称有望令房价回归

扫描到手机 业界观点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日期:2014-01-01 11:56 字号:T|T

摘要: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何时成立?如何定位?怎样处理好与现有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随着金融监管部门近日明确表示将“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围绕这一机构所产生的诸多猜想成为社会讨论焦点。

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何时成立?如何定位?怎样处理好与现有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随着金融监管部门近日明确表示将“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围绕这一机构所产生的诸多猜想成为社会讨论焦点。

采访中,一些专家向记者表示,从现有信息来看,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尚处于研究中,但考虑到今年以来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不排除该机构可能在短期内推出。

事实上,资金投入需求的强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种可能。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细化了城镇化建设目标——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与此同时,据相关部门测算,2013年至2015年,财政资金仅能支持当年城镇化建设的五分之一左右,银行资金特别是具有投放规模大、贷款期限长、利率较低特点的政策性银行资金是城镇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

成立思路或“改革先行”

在谈及建立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同时,中央及金融监管机构也强调“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对此,相关业内人士透露,虽然自国有大行成功完成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一直被认为是今后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但在此次表述中,将“深化改革”与建立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同时提及,或有更深层意义。

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勇认为,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是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的一项重要前提条件。他解释说,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业务边界不清、定位模糊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发挥。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或将在明年有实质性结果,这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推出提供了条件。

其实在我国,住宅政策性银行并非完全是新生事物。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曾成立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这也是全国第一家专门办理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然而存续时间不足20年。在谈及这家金融机构“消失”的原因时,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博士高广春分析将其归结为,缺乏制度设计。他解释说,对于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说,所谓的制度设计,就是要确保不会走商业化道路。

内蒙古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苑德军表示,无论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是商业性金融机构都要具备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模式取决于最初的定位。如果定位不清、业务范围界定模糊,就会令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重蹈“烟台住宅储蓄银行”的覆辙,无法长期存续。

苑德军也强调,对比来看,住宅政策性银行是全国性的住房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更加多元。结合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启动的大背景,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空间注定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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