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市民质疑:空置住房为啥让要交50%暖气费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报冀中版 发布日期:2013-12-12 07:54 字号:T|T

摘要:12月10日,保定市民高先生反映,他在花园里菊园小区有一套空置房。热力公司让他缴纳50%取暖费,但物价局规定只需缴纳20%的取暖费。

12月10日,保定市民高先生反映,他在花园里菊园小区有一套空置房。热力公司让他缴纳50%取暖费,但物价局规定只需缴纳20%的取暖费。通用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串联式供暖的空置房,暖气也散热,因此收取50%取暖费。而保定市供热办表示,串联式供暖的空置房,缴纳取暖费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供热单位和业主协商。

市民:空置房交50%取暖费与规定不符

据高先生介绍,他在花园里菊园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空置房。11月11日,他到通用热力公司缴纳取暖费时得知,需要缴纳总热价的50%。

对此他很不理解,“保定市有明文规定,空置房只需缴纳20%暖气费,为什么还要收50%,这样太不合理了。”高先生说道。 随后,高先生又在11月14日和12月10日两次来到通用热力公司,希望按照文件规定缴纳取暖费。但对方工作人员告诉他,菊园属于老式小区,是串联式供暖,无法单独关掉一户的暖气,因此要收取50%的标准收取。

热力公司:串联式供暖,空置房暖气也散热

随后记者联系到通用热力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相关规定中缴纳20%取暖费指的是现在的新房,有单独的阀门,只要关掉外面的阀门,屋里的暖气就是凉的。而老小区是串联式供暖,不论房子空置与否,暖气都要耗热。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空置房业主在11月9日试水前拆开暖气,或者断开暖气管道,则可以缴纳总热价的20%。否则,确定房屋无人居住的则要按照50%的标准缴纳取暖费。“这个是各个热力公司与业主协商来进行的。”该工作人员说。

供热办:业主和供热单位协商定价

记者登录了保定市物价局的网站,在物价局(2011)47号文件的第二条备用容量热价一项中明确规定,供热单位已经供热,对暂不用热的空置房屋收取备用容量热价,备用容量热价按总热价的20%收取。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保定市供热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道理来说,空置房的业主应缴纳20%的费用。但目前一些老式小区是串联供暖,大多是一个单元一个阀门。如果供暖能达到一户一阀时,缴纳20%的费用就合理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空置房缴纳20%取暖费的规定很笼统,对于串联式供暖小区的缴费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缴费标准都是由业主和供热单位协商定价的。

责任编辑:马策 关键字:保定市民空置房取暖费空置房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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