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环保局通知 启动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1-29 08:07 字号:T|T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大气重污染危害程度,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保定市环保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迅速启动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为大气污染日常监管、监测预警和大气重污染预案编制及实施打好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大气重污染危害程度,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保定市环保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迅速启动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为大气污染日常监管、监测预警和大气重污染预案编制及实施打好基础。

通知明确,工业源和燃煤锅炉排放是细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的重点对象。其中,工业污染源包括:火力发电、水泥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与炼焦、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合成材料制造、医药制造、塑料制品、印刷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燃煤污染源包括:城市集中燃煤供暖锅炉和分散燃煤锅炉。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充分立足已有数据,编制工业污染和燃煤污染源清单。同时,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统一协调公安、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移动污染源和扬尘污染源等的清单编制工作。其中,移动污染源包括: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城区扬尘污染源包括:施工工地、粉状物料贮存场、城市裸地等。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在11月29日前完成清单编制,上报市环保局。并根据日常监管、预测预警和预案编制工作的实际需求,做好清单所列污染源的汇总分析和分类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明确在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的不同阶段,各类污染源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并按停产、减产、限产、限排等措施类型对污染源进行分类,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

据了解,各类污染源清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业污染源: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理位置(详细地址和经纬度)、行业类别、行业代码、所在行政区域、行政区域代码等基本信息,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和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浓度,已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监管单位,在预警和应急状态下可以采取的响应措施等。应当按工艺废气和燃烧废气分类统计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大气污染物种类包括烟尘、粉尘、扬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

(二)燃煤锅炉:锅炉的地理位置(详细地址和经纬度),耗煤量,煤炭类型,污染物排放情况,已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监管单位,在预警和应急状态下可以采取的响应措施等。

(三)移动污染源:机动车保有量(按车型、燃料类型分类),机动车排放标准,黄标车等老旧机动车数量,公车数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已采取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在预警和应急状态下可以采取的响应措施等。

(四)城区扬尘污染源:地理位置(详细地址和经纬度),地块面积,扬尘排放量,施工开始和拟结束时间,已采取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监管单位,在预警和应急状态下可以采取的响应措施等。

(五)其他污染源可参照确定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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