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40万首付款后却无法过户 二手房交易要警惕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金陵晚报 发布日期:2013-11-14 09:09 字号:T|T

摘要:曹先生看中的这套房子是房产中介推荐的,是南京江宁一小区一套近90平方米的两室房,总价118万。现场看房后,曹先生觉得房型、装修都不错,118万元的价格也低于市场价,感觉自己是“赚了”。

几个月前,家住南京市江宁区的曹先生就开始物色要买个婚房,因为他今年准备完成婚姻大事。精挑细选之后,曹先生好不容易看中了一套房子,也付了首付款了,却被告知无法过户。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曹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报警求助。

曹先生看中的这套房子是房产中介推荐的,是南京江宁一小区一套近90平方米的两室房,总价118万。现场看房后,曹先生觉得房型、装修都不错,118万元的价格也低于市场价,感觉自己是“赚了”。

于是,他当场和房主陈某签订了买卖协议,约定首付款40万元,钱到账后立即过户。

之后,曹先生依照约定付了首付款40万元,可是陈某却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

民警调查后得知,首付款付完之后当天应该去房产局办过户手续,而陈某就以钱还没到银行、在房产局有二次抵押为由说要等7天。

曹先生觉得不对劲,就到房产部门去查询,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套房子于今年7月底已经被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冻结,根本不能上市交易。

气愤的曹先生立即到南京江宁区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报了案。“我几十万的首付款都交了,如今过不了户,这可咋办啊!”曹先生十分焦急。

今年11月初,警方将潜逃至福建老家的房主陈某抓获归案。而面对警方质疑,陈某竟矢口否认自己是在诈骗。

陈某辩称:“我不知道被冻结,我不知道房子不能卖,我就想把房子卖了把钱还给人家。”陈某说,今年年初他借了20万元高利贷做大理石生意,结果工程结束,相关款项没能到位,他还欠了一笔外债。而他之所以把房子低价出售,就是急于还钱。

但是,办案民警调查发现,法院的冻结通告上明明有陈某的亲笔签名。显然,陈某是知道自己的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的。而且在曹先生将40万首付款打到陈某的账户后,陈某并没有到银行处理二次抵押的事,而是直接提取现金,准备携款逃跑。

目前,陈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如今,曹先生虽然拿回了首付款,但是违约的责任到底谁来负呢?除了房主本人,其实,房产中介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向购房者推荐,那至少要保证交易房源是可以合法出售的。警方也提醒广大买房者,购买低价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背后有猫腻,自己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郑世娜 关键字:保定二手房二手房二手房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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