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增加超出3% 购房合同可解除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保定晚报 发布日期:2013-11-13 10:24 字号:T|T

摘要:问题反映:市民安先生反映,父母2010年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今年交房后发现开发商私自变更房屋图纸,导致面积增加18平米,并要求业主按购买时的价格把差价补齐,否则不给办理房本。安先生想咨询一下开发商的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反映:市民安先生反映,父母2010年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今年交房后发现开发商私自变更房屋图纸,导致面积增加18平米,并要求业主按购买时的价格把差价补齐,否则不给办理房本。安先生想咨询一下开发商的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3092070热线记者张倩:河北金房律师事务所秦大伟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由此可见,如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有相关约定,则需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如确认不能接受此合同变更,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马策 关键字:购房购房合同面积房产保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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