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供暖 保定供暖常见问题问答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报·冀中版 发布日期:2013-11-04 07:53 字号:T|T

摘要:随着供暖季的临近,11月1日本报开辟“问暖热线”专栏。热线开通后,众多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本报记者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联系了相关部门一一进行解答。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仍为20元/平方米

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

调整为现行建筑面积热价的30%

关于供暖,您有疑问,我们解答!

随着供暖季的临近,11月1日本报开辟“问暖热线”专栏。热线开通后,众多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本报记者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联系了相关部门一一进行解答。

据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保定市今冬供暖价格维持去年标准不变,热电联产供热与区域燃煤锅炉供热的居民住宅,按20元/平方米收取;按热计量方式收取取暖费的,基本热价由原来建筑面积热价的50%调整为30%,“多退少不补”的政策也调整为“多退少要补”。

问:今年取暖费每平米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收费参考的是住房的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答:记者从保定市供热办了解到,今年冬季供暖价格维持去年的标准不变。其中,热电联产供热与区域燃煤锅炉供热的居民住宅,按20元/平方米收取;天然气锅炉供热的居民住宅每平方米22元,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另外,供热办工作人员称,高层住宅计价略有不同,对于设置了电梯及消防通道的高层建筑,按建筑面积扣减5%计费。

问:我是新一代C区的住户,请问热计量收费参考的是热水的流量还是热水的温度?今年的热计量收费有没有新政策?

答:据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热计量表上显示的数字被称为表底字(即用热量),是使用的热水的量。

热计量收费的计算方法是,居民要交的总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的热计量收费标准有一定的调整,基本热价由原来建筑面积热价的50%调整为30%(即基本热价由原来的20元/平方米×50%调整为20元/平方米×30%)。供热办工作人员称,降低按基本热价收费的比例,增加按计量热价收费的比例,是人为节能、避免浪费的一种方法。

此外,之前实行的“多退少不补”政策调整为“多退少要补”。也就是说,市民要先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方式一次性缴纳取暖费,供热结束后,如果按热计量收费计算出的取暖费低于按面积计算的,用户多交的部分要退还,而如果高于按面积计算的取暖费,用户还需要补交差价。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根据热计量表“走字”的多少来计算费用,家中用暖时间越长,费用将会越高。

问:我有一套房子一直没人住,是不是也要交取暖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保定市曾下发的“冬季供热价格的通知”要求,对于供热单位已经供热,但暂不用热的空置房屋收取备用容量热价,备用容量热价按总热价的20%收取。

问:我是农专宿舍的住户,由于暖气不热,前几年很多住户们就增加了暖气片的数量,导致我们家的暖气一点热乎气儿都没有,应该怎么办?

答: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的规定,未经供热单位同意,用户不能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等。供热办工作人员称,目前保定市实行属地管理和产权单位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出现该情况,用户可以向所在区的供热办、产权所属单位、物业等部门反映,协调解决。

责任编辑:马策 关键字:供暖问答保定热价问题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