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申不到安居型商品房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3-08-22 17:10 字号:T|T

摘要:深圳市住建部门21日回应称,不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这次确实申请不到安居型商品房,但还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住房保障,比如公共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此外,今后,深圳市还将陆续推出安居型商品房。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缴纳社保的时间满3年后,也可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深圳市住建部门21日回应称,不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这次确实申请不到安居型商品房,但还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住房保障,比如公共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此外,今后,深圳市还将陆续推出安居型商品房。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缴纳社保的时间满3年后,也可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记者了解到,今年深圳首批安居型商品房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申请合格终审名单公示。但是,在此轮申请中,高级人才申请者无人入围终审名单。因为按照深圳相关规定,高级人才申请此轮安居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社保满3年,2010年5月14日后新引进的人才。而今年首轮保障房申请的截止时间为5月28日,要想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只有在2010年5月14日至31日之间入职,且当月交了社保的“高级人才”才可能符合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限制下,高级人才此次无人通过审核。

深圳住建局有关负责人21日解释说,深圳市高度重视人才住房问题,通过租、售、补等多种方式实现人才安居,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均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货币补贴。另外,每类住房保障方式均有其不同的申请条件,人才申请必须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据了解,近期,在深圳市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购中,深圳住建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政策,对新引进高级人才是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认定的,该办法所称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是指在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此时间后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人才。

“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累计缴纳社保暂未满3年的,不符合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该负责人解释说,高级人才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今后,我市还将陆续推出安居型商品房。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缴纳社保的时间满3年后,也可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该负责人强调,“对在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和人才安居政策中发现的问题,深圳市住建部门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感谢媒体对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及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责任编辑:李楠 关键字:安居型商品房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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