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经适房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无不妥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保定日报 发布日期:2013-03-11 09:12 字号:T|T

摘要:2月27日,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郑州市已经不再受理新的经适房申请,今年郑州市保障房将实行“三房合一”新模式,即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停止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这意味着,面世以来一直毁誉参半的经适房,将彻底退出郑州市历史。

2月27日,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郑州市已经不再受理新的经适房申请,今年郑州市保障房将实行“三房合一”新模式,即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停止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这意味着,面世以来一直毁誉参半的经适房,将彻底退出郑州市历史。

停止经适房销售,实行公租房出租,这是保障房建设的一个新动向。有人对此提出疑问,以为停止经适房分配,会让买不起房者无房可住。我却以为非也,不买房可以租房,让贫困者以低廉房租做到人有其居,这并无不妥之处。

建设保障房是为了解决一些困难群体无房可住的问题,并非是让无房者以低于市场价格取得房屋产权。保障房之所以便宜,原因是土地划拨是无偿的,建筑费用是微利的,也正因为如此,在经适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着套利的巨大空间。常言道:“利之所在,人之所欲”,经适房既然存在套利空间,就难以避免其中的违法行为:一是虚假申报骗取经适房;二是以权谋私占有经适房。

鉴于存在于经适房中的腐败,以及骗购等不法行为,河南省将经适房纳入公租房,这是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必要措施。就居住来说,其实买房与租房并没什么区别,若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经适房可转卖,公租房却只能自住。我们建设保障房是为了解决“人有其居”的问题,而并非是解决“人有其屋”的问题。经适房拥有产权可以转卖,这无形中是部分人占了国家的便宜。如果一部分人受益,大部分人不受益,这对国家财富的分配来说显然不合理。

我以为对贫困者或真正需要住房的人来说,公租房并无不妥,因为低廉的房租中有国家的补贴,体现了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心与爱护。而对那些耿耿于怀的人来说,则要问一问他们购买经适房的动机何在,如果真的需要房屋自住,购与租又有什么差别呢?

责任编辑:郑飞飞 关键字:经适房公租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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