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集团拟转让所持中房股份全部股权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13-01-23 07:37 字号:T|T

摘要:“股权转让没有预定的受让方。目前还没收到谁发来意向函。”1月22日,中房集团相关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股权转让没有预定的受让方。目前还没收到谁发来意向函。”1月22日,中房集团相关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中房股份1月22日公告,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房集团书面函告,拟按相关程序,征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109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6%)的协议受让方,并按《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征集受让方公告。

公告首度披露此次股权受让方条件:首先,意向受让方应为法人,且自身或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自身或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应不少于10亿元。

再次,意向受让方应能够妥善安置上市公司现有员工,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中房集团还要求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股份后,继续履行中房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相关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同时配合中房集团解除对所持股权的司法冻结,及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以公告期间拟转让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情形为由提起对转让方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损失赔偿请求。

中房股份停牌前最新股价为4.94元。虽然本次公告仍未披露转让价格,但由上述受让条件可知,显然并非以7元/股为底价。

1月22日,中房股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2年亏损。 

责任编辑:郑飞飞 关键字:中房集团转让中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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