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妹”家查明曾有31套房 官方称无一是经适房

扫描到手机 全国楼市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3-01-15 22:11 字号:T|T

摘要:昨天凌晨,郑州市委宣传部通报称,13日,“房妹”之父翟振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昨天凌晨,郑州市委宣传部通报称,13日,“房妹”之父翟振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去年12月26日微博爆料“房妹”事件,12月28日,郑州市成立专案组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逐一核查。昨天,郑州市纪委专案组披露部分查清的事实。专案组查明,翟振锋涉及多项违法违纪问题,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挪用3000万公款,家人倒卖经适房等。

关于翟振锋家人拥有多处房产、“房妹”名下11套经适房的问题,专案组查实,翟振锋一家(8个身份证)曾有31处房产(其中在新密老家有2处,无房产证),已出售7套,现有24套,无一套是经适房。

其中有20套是兰亭名苑小区的房产,系2010年河南兰亭房地产有限公司解散前按股份比例分得,兰亭公司是2003年翟振锋家庭出资以其妹夫冯松伟的名义和他人合伙成立,该公司开发了兰亭名苑小区;另外11套房产均是其家庭经商获利所购,其中的6套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

据爆料者称,翟家在北京、上海均有房产。专案组派专人赴北京、上海查询,均没有发现房产记录。

■调查

以经适房名义倒卖安置房

网上所说的南溪苑经适房实际是2008年郑州的拆迁安置房。2009年2月,郑州市政府批准,由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该公司法人为翟振锋之妻李淑萍。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项目可享受经适房相关土地供应及建设规费减免政策,但不得对外销售。因项目类型未细分,有关部门在为该项目办理立项及其他手续审批时,以经适房项目进行立项或办理建设手续。

针对“李淑萍倒卖南溪苑经适房”的举报,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曾立案调查,现有证据显示,一通房地产公司以经济适用房名义擅自销售131套安置房,涉及金额2620万元。目前,正履行行政处罚程序。此外,2011年,郑州市纪委曾根据举报调查发现,翟振锋弟弟翟战营曾倒卖经适房(获利款被收缴),但系翟战营个人行为,未发现有翟振锋参与。

此外,专案组调查发现二七区房管局两名工作人员违规通过李淑萍取得27套经适房源(实为拆迁安置房源),并以经适房名义对外倒卖获利。目前,已对上述两名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初步查证工作人员王某通过向他人介绍6套南溪苑经适房源,非法获利14万余元。

违反计生政策办“双户口”

专案组还查实,翟振锋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的违纪行为。1990年4月,翟振锋、李淑萍夫妇通过有关人员弄虚作假,以翟振锋前妻死亡与李淑萍再婚为由提出生育第二胎申请,并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核,最终骗取了二胎生育指标。1991年,翟振锋与妻子李淑萍生育一女。目前,相关人员的追责工作正在进行。

翟家“双户口”主要涉及地为周口项城市。当地涉案民警于2013年1月9日被移交检察机关处理,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查实,其周口户口名下并无房产,其办“双户口”目的何在有待进一步调查。

翟振锋曾挪用公款3000万

郑州市纪委称,2011年,市纪委多次收到举报信,反映翟振锋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期间,伙同其弟倒卖经适房、挪用公款3000万元及有多套房产等。2011年4月20日,市纪委对翟振锋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翟家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一直经商,不能证实其拥有的多套房产购房资金来源违纪违法。调查期间,翟振锋主动交代其曾两次共受贿7万元,以及其他违犯财经纪律问题。

关于举报翟振锋挪用公款3000万元的问题,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会同市高新区检察院反贪局于2007年已进行过初查,认为不具备立案条件,但市纪委调查组查阅其侦查卷后认为,虽然挪用公款3000万元是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已经连本带息交回,但翟振锋已构成违纪。2011年9月,翟振锋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专案组初步调查显示,对挪用公款,翟振锋存在伪造“集体研究决定”的嫌疑。郑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称,如果发现上次调查存在问题,也将严肃追究责任。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翟振锋接受贿赂不止7万元,他还曾从与其合作经商的人处索要财物。

■追问

经适房小区20套房如何到翟家手中?

专案组还对公众关注的兰亭名苑经适房小区问题进行解释。经查证,该小区的商品房主要有两类,一类叫做“补差商品房”,另外一类是该项目三期为商品房项目。该小区一、二期为经适房,建设计划7万平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近5万平米,补差商品房2万多平米。项目三期为商品房项目,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设商品住房3万多平方米。

在经适房小区有20套房

所谓“补差商品房”,是指经适房建设初期,在经适房小区建设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来打破资金不足的瓶颈。1996年4月,原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下发通知明确:“承建单位所建住宅总量的70%—80%作为安居住宅,其余20%—30%作为商品房以市场价向社会公开销售”。但此政策于2005年9月终结,不再执行。

兰亭名苑小区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2003和2004年获批,并下达计划,存在“补差商品房”。兰亭名苑出现商品房符合当时政策。翟家在该小区持有的20套房产中有1套属于补差商品房,3套属于项目3期的纯商品房,剩下全是商铺。

项目三期手续系补办

根据专案组提供的信息,兰亭名苑三期并非“补差商品房”,其土地性质变更是否合规有待进一步调查。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该项目三期的手续是后补的。据知情人称,翟最初只打算建30%的补差房,但经地产方面专业人士指导,才发现可以建设更多的商品房谋利。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在兰亭名苑项目办各种手续过程中,翟曾向多人行贿,记者就此向二七区前任某区领导求证,被其否认。

目前,社会舆论最为集中的几个问题包括:小区内这20套房产如何到了翟振锋手中?项目三期土地性质变更是否合规?兰亭名苑项目在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行为?这些问题还应进一步调查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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