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卫路小学南侧污水 产权划分不明公用事业局应负责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2-12-26 06:16 字号:T|T

摘要:一口污水井,10年冒臭水。由于相关责任部门相互推诿造成长城北大街前卫路小学南侧污水井10年冒污水,成了“老大难”。北市区查找到前卫路81号院为排污源之一,即确定了此问题由该居民楼解决(本报于12月20日、21日报道)。但是记者采访发现,居民对此十分不满,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如果该污水井没有提前明确产权划分,公用事业局应对此承担责任。

前卫路小学南侧的污水

一口污水井,10年冒臭水。由于相关责任部门相互推诿造成长城北大街前卫路小学南侧污水井10年冒污水,成了“老大难”。北市区查找到前卫路81号院为排污源之一,即确定了此问题由该居民楼解决(本报于12月20日、21日报道)。但是记者采访发现,居民对此十分不满,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如果该污水井没有提前明确产权划分,公用事业局应对此承担责任。

前卫路81号院:维修费用为啥我们出?

12月22日,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书记王默告诉记者,前卫路81号院的居民对出钱疏通污水管道的事十分不满。当天下午17时,记者来到前卫路81号院,发现居民们对这口井的归属存有异议。

“冒污水的井南侧约三米的那口井才是我们的。”居民李先生一家在这里住了15年,据他介绍,属于该楼的那口井前两年也堵过,是楼长号召大家集体出钱疏通了。楼长何巧云证实了此事,她告诉记者,那口冒污水的井前些年被堵死过,但该居民楼的排水并未受到影响。

居民认为污水井的维修不该他们负担,“别管是谁的,在我看来,这井在马路上,就应该由排水总公司来负责。”李先生说。王默告诉记者,居民可能不会出这笔维修费用。

北市区:相关法律依据不明确

北市区数字城管分指挥中心主任杨蕾称,据他了解,在便道上(小区以外且未纳入市政公用管网)的污水管道由谁管,并没有相关规定。而公用事业局只管马路下的主管道的说法是其内部规定,小区和学校称只管内部管道也只是单方说法。随后,杨蕾表示他从保定市公用事业局得到一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该条例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显示: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他说,根据这一规定,前卫路小学南侧污水问题应交产权单位前卫路81号院来处理。但他也坦言,该规定并不够明确。

律师:产权划分不明公用事业局应负责

一个10年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究竟归哪儿管?对此,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亚钦称,对于前卫路小学南侧的污水井问题,如果公用事业局并没有明确产权划分(即提前告知前卫路81号院的居民应由其管理),公用事业局就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疏通污水井。

对此问题,记者又咨询了邵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鹏。他提出质疑说,如果使用单位如该居民楼,在建设管道时不存在违法过错,那么管道出现问题了就往居民头上安责任?这样做,于法无据。李鹏表示,污水管道属于公共建设部分,居民也不可能自己去施工。单纯地根据谁排污就让谁负责,有些草率。若公用事业局所说的“只管主管道,不管分管道”的说法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那么就应由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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