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务车变的懂“规矩” 两辆公务车仍旧牛

扫描到手机 保定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2-12-14 03:23 字号:T|T

摘要:2012年12月2日,网上流传的一段保定“冀0警车”抢占人行横道,上演“中国式过马路”的视频引发热议。本报“两个环境”报道组通过蹲守发现,保定东风路成为公务车闯灯的高发区。

司法公务车后牌照污损严重

2012年12月2日,网上流传的一段保定“冀0警车”抢占人行横道,上演“中国式过马路”的视频引发热议。本报“两个环境”报道组通过蹲守发现,保定东风路成为公务车闯灯的高发区。10天之后,记者再次蹲守,东风路上公务车闯灯现象虽然明显减少,但仍发现2辆公务车闯灯、强行并线。

公务车后牌照污染严重

微博叫好:法院公务车被开罚单

12月4日本报刊登了《保定个别公务车咋上演“中国式过马路”?》的报道,引起了网友对“特权车”的讨论。

12月5日,一条“保定交警给保定法院公务车贴罚单”的微博被广为转发。网友“乌拉呆”发布图文称:“我只能说保定交警威武,今儿去中院办事,看到中院楼下一辆警车都被贴条了,我老老实实地把车停到了北国地下。”

而“1048保定交通广播”笑称:天天打那过,还真没见过交警给法院门口的违停车辆贴过条。是不是因为这两天《燕赵都市报》冀中版报道了保定特权车横行后,才故意做给百姓看的。希望不是,执法就该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网友“十一月”表示,自从看到报道后,就开始关注马路上的特权车,感觉这些车规矩了很多。

记者蹲点:公务车上街变“规矩”了

12月12日、13日,记者再次蹲守保定主要路段,抓拍公务车闯灯、并线等违规行为。

在2天的时间里,记者抓拍了13辆公务车,其中在东风路上9辆,恒祥大街1辆、裕华路2辆,长城大街1辆。记者发现,与以前相比,公务车闯灯、并线的频率已大幅下降。

其中10辆公务车在经过主要路口时,能够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按引导线行驶。只有车牌照为“冀·F1723警”的车,在东风路与裕隆街交叉口处在直行道左转、在东风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处停在人行横道上,但该车警灯一直闪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微观观察:2辆公务车仍很“牛”

但在抓拍中,记者发现仍有个别公务车存在污损牌照、随意变道、乱闯红灯等行为。

12月12日下午13时许,一辆牌照为“冀·F3253警”的公务车,在行驶至东风路与永华大街交叉口时,占左道闯红灯后直行,该车并未使用警灯。 12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东风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处,一辆车身印有“司法”字样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在左转道上闯红灯直行。记者发现该公务车的牌照污损严重,车牌号码无法辨识。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009月3日起,保定市开始对全市所有6000多辆公务车张贴“公务用车”标志,让公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出台了《公务用车八不准》,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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