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邯郸 沧州 衡水 邢台
热恋青年同居两年,共同买了一套房,后因性格不合,两人分居。因房产问题,男方李某起诉至法院,最终经东港区法院调解,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付给女方房屋折价款10万元。[详情]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