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邯郸 沧州 衡水 邢台
提交会议二次审议的《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详情]
2014年5月底我省浅层地下水平均埋深情况为:保定大部、石家庄全部、邯郸大部以及邢台宁晋泊-大陆泽以西全淡水区,地下水埋深大于20.0m,其中埋深大于40.0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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