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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开出房产交易税收政策调整后首张完税证

2016年02月23日 11:29

2月22日是房产交易契税、营业税调整后收首个工作日,适逢正月十五元宵节,保定市民李女士在市房产交易大厅成功办理了二手房过户手续,并有幸成为契税营业税调整后全市首个纳税人。

“我真是幸运,只过了一个周末的时间,契税比原来少缴近一半,这个元宵节我过得太开心了!”李女士高兴的告诉记者。原来,李女士月初,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2月19日办理房屋过户时,因售房人身份证名称与实际不符(有曾用名),未办理交易。其恰逢政策调整,其契税比原政策节省8000多元。李女士高兴的说,我真是“因祸得福”,感谢国家的好政策。

笔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2月19日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住建部下发通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境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同时,通知表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仅执行本次政策中的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暂不实施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免征优惠。

此次优惠政策的调整,对售房人和购房人节省了很大税收成本,现举例说明(见图表):

  笔者从保定市房产交易大厅了解到,房产税收新政实施首日,市区共办理房产交易14笔,征收契税8.1万元,优惠6.2万元;征收营业税8.8万元,优惠13.9万元。

责任编辑:马策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6/0223/626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