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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顶层户热衷楼顶加盖棚屋 为何屡禁不止
2014年12月04日 11:11违了什么规?该由谁来管?不清楚!
违了什么规?该由谁来管?不清楚!
事关居民安全的大事,能这么“悬”着吗?
目前,在我市的部分小区内,一些顶层的住户“热衷”在楼顶加盖棚屋,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布局,也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今年10月下旬,鑫和花园小区一顶楼加盖房屋就曾经着火,所幸火情被及时控制。楼顶加盖棚屋为何屡禁不止,或与相关法规未明确监管主体关系密切。
现状:多小区存在楼顶加盖
除了鑫和花园小区,在我市多个小区都能见到顶层私建现象。
新市区荣域铂庭小区里有高层和多层,房顶构造也不尽相同。但相同的是,不少顶层业主都能将楼顶据为己有。有建简易房的,有盖钢铁围笼的,还有搭棚设架种植物的,与居民楼庄正的建筑风格颇不搭调。在11号楼,几个单元楼顶样式统一,只是最西侧建有一个简易房,颇为突兀。
在北市区双彩小区,居民楼群房顶加盖的现象比较普遍。走进小区,就看到30号楼顶部东北角建有简易房,显得颇为破旧,临近的天台围栏上攀附着植物,似要与整栋楼融为一体。走在小区里,不时看到楼顶有各种各样的加盖现象。
南市区裕华园小区楼顶加盖现象也较为常见。楼顶都有天台,而多户业主选择在上面搭建简易房,有的做工甚至精细到不仔细观察都看不出分别的地步。
物业代表:服务单位没有执法权
对于楼顶房屋加盖,记者采访了鑫和花园小区鑫安物业公司经理史俊杰。他告诉记者,鑫和花园小区从2008年兴建后,便陆陆续续地出现了房顶加盖现象, “多数都是顶层居民自己所为,你盖我也盖,拦都拦不住。如此加盖是违规的,物业绝不允许,可居民动工前绝不会告知物业。去年,当我们值勤维护部的保安发现 有居民正在加盖前去制止时,还与业主发生了冲突。物业公司是服务行业,只能口头禁止,没有执法权。我们把这些情况向执法部门反映了多次,却没有任何音信, 这让物业公司也很为难。”
执法部门:需先知晓加盖是否违规
在此前对秀兰锦观城房顶违规加盖的报道中,北市区执法局曾对一处正在搭建的加盖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前,执法队员与该小区物业联系,确定搭建为违法搭建,并对搭建时间、位置、业主姓名、工程进度等详细情况摸清,再约谈业主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对方停止施工。
然而,在对其他小区那些已建成的加盖建筑进行报道时,执法部门也曾同样答复派专人进行调查,向物业或规划部门了解清楚加盖建筑是否属于楼体规划以内。如 确定为违法加盖建筑,将依据相关条例进行相应处罚。楼层加盖先由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制止,对于屡禁不止的也会配合物业进行拆除。
律师说法:楼顶为居民共有,相关法规未明确监管主体
律师说法:楼顶为居民共有,相关法规未明确监管主体
楼顶是否可以任由顶层居民加盖?对此,记者咨询了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的苏轩炜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物 权法》规定,楼顶不属于顶层业主专有,而属于居民共同共有。在楼顶建房,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建筑物所有权,也侵害了业主安全居住的权利。如果加盖,当事 人应向行政部门规划报批,并征得全楼业主同意后才能进行,并对受损业主进行相应赔偿。如果违法加盖,居民或物业公司有权向执法部门反映,要求其拆除违法建 筑、赔偿损失等。
然而,也有法律人士指出,与楼顶加盖有关的法律依据中,《建筑法》中注重建筑审批,而《物权法》则强调居民建筑使用 权。两部法律中均未明确提及与加盖相关的执法责任主体,究竟是规划部门还是执法部门。也未指出在哪一环节,应由哪一部门进行治理。目前,我市地方法规对此 也没有详细规定,这无形中让加盖者钻了空子,造成了诸多既成事实的楼层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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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1204/545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