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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还是50%? 保定空置房屋咋收取暖费?
2014年11月06日 08:45临近供暖期,自10月份开始,保定市内的供热企业陆续开始征收今冬取暖费。然而,一个问题围绕在不少市民的心头,对于空置串联式取暖的房屋,应该如何缴费?
近期,冀中版“问暖热线”接到二十余位居民反映,在此类缴费中,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自家空置串联房屋,有的按100%交取暖费,有的需要交50%的取暖费。“空置房取暖费按20%缴费,他们为什么不按这个执行?”对此,保定市供热办回应,根据2014年施行的《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串联取暖用户无法停热,不能按20%的标准执行,具体费用由企业和用户协商确定。此外,保定市物价局介绍,该标准应不超过50%。该局沟通后确定,大唐保定供热公司预收的100%取暖费,将于供暖期结束后,退还50%给空置串联房屋用户。
乐凯生活区
冬天不住房 还按100%交热费
“过去几年都按20%收费,今年怎么就按100%了呢?”乐凯第三生活区业主李先生介绍,自己在小区的房子,几年前就空下来无人居住,供暖时一直签订空置房协议,按总热费的20%缴纳费用,今年突然调整为100%收费。和他一样,乐凯一、二生活区多位居民也向本报反映此事。
11月4日,燕都记者来到乐凯生活区,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个生活区都是老旧小区,居民家中的供暖设施为串联式,即由一个总阀门整体控制,而无法控制单独住户停止供暖。
该负责人称,生活区统一由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唐保定供热公司”)集中供热,物业代收热费,之前对空置串联房屋收取20%的热费。然而,该供热公司于10月20日下达了《关于2014-2015年度热费收取规定的函》,要求小区串联房屋需全款交纳采暖费,不能再申办空置房并收取20%空置款。
此外,燕都记者发现,同属于大唐保定供热公司集中供热的多个串联式取暖的小区也被执行了这样的收费标准。
对此,当天下午,燕都记者来到了位于向阳大街和天威路交叉口的大唐供热公司营业厅,以串联房屋申请空置房的住户身份询问得知,若将暖气片拆除,可缴纳20%热费,若不拆除,则全额缴纳热费。
花园里小区
拆暖气片收20%热费 不拆则按50%收费
李先生曾在花园里小区居住,今年搬走后房屋便空置了下来,但10月底交纳取暖费想要申请签订空置房协议时,却从花园热力公司处得知,如果想按照20%的标准缴纳费用,就必须拆除屋内的暖气片等取暖设施,否则需按照50%标准缴纳取暖费。“家里装修时,暖气设施都被封住了,拆除特别麻烦。”李先生说。
11月4日,记者从花园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花园里小区是老旧小区,串联式供暖。市物价局曾规定,如不具备单户停暖条件,费用标准由热力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该工作人员介绍,串联式房屋不拆除暖气片,理论上属于已经使用了取暖设施,公司规定房屋确实不住人的,签订空置房协议后按照50%收取,业主也能够受益。
与之相同,近日来,市区长天药业药厂宿舍、世达公寓的多位居民致电本报反映了这一问题。
化纤厂宿舍
除20%热费外 办理空置房收手续费和保证金
11月4日,化纤厂宿舍一位业主向本报反映,他在物业办理空置房手续时,物业额外加收了20元的手续费与2000元的押金,供暖结束后,押金中扣除20%热费返还。且除收据外并未开具发票。对此,他十分不解。
对此,化纤厂宿舍东院物业相关负责人称,20元手续费确有其事,是物业为住户上门拆卸取暖设施的材料费与人工费。2000元则是取暖“保证金”,为了预防业主办理空置房手续后偷偷使用暖气而收取。
供暖期结束后,在其中扣除取暖费后返还。两项费用都有物业开具的收据,没有发票,且多年来一直是这样收取的。
当记者询问此两项收费是否符合物价局规定时,该负责人没有回应。
市供热办
串联用户无法停热
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
燕都记者了解到,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的《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恢复用热的,应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第四十六条显示,对具备停热条件的热用户申请暂停供热的,可收取按面积计费总热费的20%。
对此,11月4日,保定市供热办李姓负责人介绍,该办法中虽没有“并联”和“串联”的字样,但实际指的就是并联取暖方式。串联的热用户不能单独控制用热,主管网经过家中时,会耗热,不符合单户停热条件,不能申请暂停供热。
她表示,若这类用户家无人居住,取暖费应按照供热合同或与供热企业协商的结果执行。
燕都记者发现,这个新实施的规定中,并未提到“空置房”一词。对此,李姓负责人称,之前使用“空置房”概念并不准确,对于串联式取暖用户,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会用热。以后会纠正“空置房”说法,改为“暂不用热”用户的热费。
市物价局
大唐预收费在供暖后退还50%
化纤厂物业收保证金无依据
有关此收费标准,11月5日,燕都记者致电保定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包志新介绍,供暖前,曾与市供热办、供热企业、居民代表开会商议。“对空置串联房屋用户,拆了暖气,按20%收热费,这个大部分小区都一样;如果不拆,就在不超过50%的情况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热费标准。”包志新说,50%是个折中的办法,但该办法并没有形成文字的规定。
对于大唐保定供热公司对这类用户收取100%热费一事,燕都记者曾致电供热公司,询问收费依据,并未得到明确答复。
5日,燕都记者就此采访包志新。他与供热公司沟通后回复,100%热费属预收费,供暖期结束后,用户提供水、电费发票,作为家中未住人依据,公司会退还50%热费。当天,该公司会统一通知营业厅收费人员,向热用户解释清楚。
此外,对于化纤厂宿舍物业对申请停热的用户收取手续费和保证金一事,包志新表示,这项收费并无依据。除收取正常的热费外,禁止以任何名目收费。居民如发现此类问题,可拨打保定市价格监督电话12358,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马策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1106/532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