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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二手房 欠着2年物业费由谁承担
2014年10月27日 10:08两年前购买的二手房,今年交物业费时才知道,原房主欠着两年的物业费未缴纳,现在这笔钱需要自己缴纳。昨天,市民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了这件令他苦恼的事。
2012年,宋先生在房屋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了高新区长江花园一套售价50万元的二手房。因价格、位置等都比较合适,宋先生很快就签了购房合同,买下了这套二手房。“我之前从没买过二手房,对相关程序都不了解,过户前也没有核实房屋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是否缴清。”宋先生说,没想到自己的一个疏忽,却带来了麻烦。
几天前,宋先生下班回家,发现物业在家门上贴了一张通知,称交物业费的时间到了,但该房屋自2012年1月1日起就未缴纳物业费,需一并缴清。想到当时自己还未买下这套房子,宋先生意识到,这笔费用是原户主欠下的,便打算联系原户主缴清费用。
可还没等宋先生有空联系原户主,前天门上又被贴了一张告示,称该房屋自2011年1月1日起就未缴纳物业费。这样算来,该房屋的物业费已经拖欠两年了。“一年的物业费是200多元,欠费两年,我就需要多交400多元。”宋先生直后悔,如果当初购房时留个心眼就好了。
对此,江苏苏州丰云律师事务所鲁云亮律师提醒,二手房交易中,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由原户主陪同,至物业公司、供水、供电、燃气甚至是有线电视公司等查清相关费用是否缴清,并在买卖合同中注明若有相关欠费由原户主负责缴清等条款。
责任编辑:郑世娜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1027/527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