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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手房居民可根据家庭需要自主购买
2014年07月28日 08:52支持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1、来西安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西安无住房的,可买一套房。
2、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买房,可不再申报已拥有的非成套住房、砖混结构住房或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3、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和砖混结构二手住房可由居民家庭根据需要自主购买。
昨日下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布三条“鼓励人才创业、改善人居条件”的新规,并从7月28日起施行。
此前,在全国发布过限购政策的46个城市中,已有苏州、南宁、呼和浩特、济南、无锡、宁波等29个城市明确取消或放松限购政策。
1、做好来西安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来西安市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市无住房的,可购买一套住房。
2、支持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房屋时,可不再申报其已拥有的非成套住房、砖混结构住房或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注: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一般是指厨卫不在房屋内,在过道另一面,通常是几户人家共用一个厨卫,即大家经常看到的没有厨房的通廊式住宅。形象地讲就是标间或筒子楼增加了室内卫生间。)
3、加快小套型房屋和二手住房市场流通。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和砖混结构二手住房可由居民家庭根据需要自主购买。
责任编辑:刘冰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728/483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