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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 保定市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

2014年07月01日 08:17

保定市住建局30日透露,7月1日起,《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维护购房户合法权益,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是依据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制定的。 该办法将确保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保证工程按期建设完工,防止开发企业挪用建设资金,造成工程“烂尾”。

《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适用该办法,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预售资金不纳入监管范围。

责任编辑:郑世娜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701/46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