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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4年03月28日 11:35

刚刚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要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记者27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建立,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9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2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说,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注重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财税金融改革需要。

姜大明表示,要从今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今年将重点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地方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同步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的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

不动产登记一定要便民利民

不动产登记要便民利民,首先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不动产登记要便民利民,就要平稳过渡,明确不搞另起炉灶。要确保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要明确告诉干部群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会影响群众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这些证书会继续有效。

不动产登记要便民利民,农村土地、农民权益是重点。要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特别是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为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提供基础支撑。

责任编辑:马策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328/427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