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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猫腻 租房陷阱 如何化解“潜伏”的危机
2014年02月10日 09:14刚买的二手房被贴单:已欠9年半物业费
来常州打工的小张拉着饥荒买了套二手房,可是刚搬进去半个多月,物业公司就在小张家门上贴出了“欠费清单”。一瞧,小张更是大吃一惊:“说我欠了9年半物业费!”
小张说,今年4月,他在这栋楼的2单元,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子是通过中介买的,交易前,水、电、煤气费、采暖费都是物业帮忙核的。”而与物业方的核实,小张说,他和中介都去过多次,但都没找到人。后来,中介通过熟人告知,才联系上了物业公司的负责人。
多次找到物业不见人后,终于在7月11日,小张见到了该物业负责人李经理。在李经理给小张开出的“物业费清单”上,显示共欠1010元。
事件发生后,小张和中介多次联系卖房者侯女士,对方电话却再也不接了。
针对小张事件,物业公司李经理表示,“我们不管你卖不卖房,我们只对房屋所有人催缴欠款。”
而对于房产中介用电话来跟自己核实物业费有无拖欠,李经理说,“我没有说他家只欠了4个月的,无论买方还是中介,至少人得过来查查,确认无误后再过户吧。”
律师说法:物业可通过举证起诉原房主
王律师在看过小张的房产买卖合同后指出,由于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在双方交接钥匙以前,双方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物业管理,并结清相关费用。
“按照约定,甲方有义务结清欠款,如果新房主愿意先垫付欠款,然后拿着物业出具的写有明确时间的收据单去起诉原房主,胜诉率也是很高的。”
小编点评:
买房子可是件细致活儿,交钥匙时煤气、水电、物业、取暖,样样不能少。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验收房子时,最好还是亲力亲为,可别为了省事坏了大事,到时候吃了哑巴亏没处找人。
责任编辑:郑世娜
文章来源:http://bd.zhijia.com/news/2014/0210/40303.shtml